
深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5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下:
调整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差额部分从7月起陆续补发。
按养老金水平:以调整前月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54%;
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0.8元,不足12元的按12元发放(如缴费10年则增加12元)。
高龄补贴:70-79周岁每月加发20元,80-89周岁加发30元,90-99周岁加发60元,100周岁及以上加发200元;
企业军转干部:调整后养老金未达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水平的,按人均水平计发。
参考依据:粤人社规〔2025〕26号文件及深圳社保局相关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