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改委调整阶梯电价

河南发改委调整阶梯电价

河南省发改委对居民阶梯电价进行了调整,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阶梯: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对应月均≤180度),电价0.56元/度

第二阶梯:2160千瓦时<年用电量≤3120千瓦时,超出部分电价0.61元/度

第三阶梯:年用电量>3120千瓦时,超出部分电价0.86元/度

此外,河南省居民还可以选择申请执行峰谷电价政策,以进一步节省电费。峰谷电价的具体执行规则如下:

峰段电价:每日8:00-22:00,电价在分档基础上+0.03元/度。这意味着在第一阶梯内,峰段电价将变为0.59元/度;第二阶梯内,峰段电价将变为0.64元/度;第三阶梯内,峰段电价将变为0.89元/度。

谷段电价:每日22:00至次日8:00,电价在分档基础上-0.12元/度。在第一阶梯内,谷段电价将降至0.44元/度;第二阶梯内,谷段电价将降至0.49元/度;第三阶梯内,谷段电价将降至0.74元/度。

以上信息反映了河南省居民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政策在2025年的实施情况。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或最新政策,建议直接访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