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改革启动三日:部分地区交易电价“顶格上浮”

电价改革启动三日:部分地区交易电价“顶格上浮”

电价改革启动三日,部分地区交易电价“顶格上浮”,旨在缓解电力供应紧缺,平衡市场各方利益,推动电力市场化进程。

电价改革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四项改革内容: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至“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新规自10月15日起实施。

此次改革是对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落实。国常会强调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

部分地区交易电价“顶格上浮”情况

电价改革启动3天以来,山东、江苏等地已各自组织开展了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次交易,成交均价较基准电价“顶格上浮”。例如,10月15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成交电量110.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较基准电价上浮19.8%;江苏成交电量19.9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较基准价上浮19.94%。

江苏省和山东省成交电价上浮近20%,直抵最高浮动电价上限,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这两省是我国除内蒙古自治区外火力发电最高的省份,也是除广东省和浙江省外电力缺口最大的省份,减排压力也较大,且外购电力需求大;二是购电省份的电力市场需求旺盛,当地经济发展动能强劲。

电价改革的原因与意义

缓解煤电矛盾与限电现象:今年以来,煤炭价格节节走高,秦皇岛港发热量5500大卡的动力煤从3月份的600多元/吨上涨至当前的2350元/吨,而此轮电价改革前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仅可上浮10%,电价相对刚性,燃煤电厂亏损累积影响了发电积极性。此轮改革扩大了市场交易电价的上浮范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燃煤电厂的亏损问题,有利于电力供应稳定。

平衡市场各方矛盾冲突与利益诉求:竞争化与市场化交易形成的电价,可以较好地平衡发电侧、配电侧与电力用户的供求关系,引导电力资源配置与产销,促进电力生产,提升电力保供能力。

建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让电价更好地反映电力市场供需形势和发电企业的成本变化。

引导理性绿色用电,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引导工商企业和居民理性用电、绿色用电,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电价改革带来的多方面影响

对发电企业:有利于缓解煤价高企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发电侧全面放开煤电机组进入市场,用电侧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面进入市场,按市场价格购电,有利于形成发电侧和售电侧“多买多卖”的竞争性市场。

对电网企业:将逐步退出经营性用户的统购统销业务,回归提供输配电、保障性用户供电服务的本源和主业。

对高耗能企业:交易电价上浮更多,用电成本将大幅上升,有利于遏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技改投入和绿色化转型力度。

上市公司对电价改革的回应

电价改革获得资本市场关注,部分投资者在沪深交易所互动平台对相关产业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应对措施提问,上市公司给予积极回应。如深圳一家上市公司称2021年上半年市场化电量占比约37.90%,将紧跟改革形势,主动适应市场,加强营销能力建设,争取更优电价;另一家新能源公司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此次修改对上下浮动范围做出调整,若基准价上调,将对公司收入和盈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