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病假工资怎么算

北京 病假工资怎么算

北京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员工的连续工作年限和病假时长来确定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其中,月计薪天数固定为21.75天。

关于计算基数

关于计算系数

连续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员工,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60%。

连续工作年限在两年至四年内的员工,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70%。

连续工作年限在四年至六年内的员工,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80%。

连续工作年限在六年至八年内的员工,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90%。

连续工作年限在八年及以上的员工,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100%。

连续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员工,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40%。

连续工作年限在一年至三年内的员工,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50%。

连续工作年限在三年及以上的员工,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60%。

注意事项: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2032元(2540元×80%)。若企业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警告,并被要求限期整改;如因此给劳动者带来经济损失,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