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并未表示暂停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申请,而是强调中美应加强监管合作,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选择市场,同时企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以下是详细信息: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声明,增加了对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但并未提及“暂停受理中国企业赴美IPO注册申请”。
SEC主席加里·盖斯勒(Gary Gensler)在声明中强调,要求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增加相关信息披露,特别是关于可变利益实体(VIE)结构的风险和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
具体披露要求包括:
投资者购买的是空壳公司发行人的股票,而非中国运营公司的股票。
中国运营公司、空壳公司发行人及投资者面临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
详细的财务信息,包括量化指标,以便投资者了解VIE与发行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运营公司与发行人是否获得或被中国当局拒绝在美国交易所上市,以及此类批准可能被拒绝或撤销的风险。
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有权在3年内检查赴美上市企业的财务报表,否则该公司将可能面临退市。

中美监管合作:
中美两国资本市场作为全球重要的市场,相互联系日益紧密,加强监管合作是必然的选择。
两国监管部门应当继续秉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精神,就中概股监管问题加强沟通,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
对企业选择上市地区的态度:
中国证监会对企业选择上市地区持开放态度,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选择国内外市场。
企业无论在任何资本市场上市,都应当符合上市所属地区与运营所属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对境内行业规范管理的目的:
中国主管部门对有关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目的是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将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进一步统筹处理好投资者、企业、监管等各方关系,提高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对中国资本市场前景的判断:
中国推进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不移,金融对外开放的力度会不断加大。
中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资本市场的优质投资标的不断增多。只要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保证企业质量,业务生态不断改善,自然会得到投资者的青睐。
中国证监会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前景判断是可预期的,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7月30日召开会议,强调要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
《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
7月6日印发,提及要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强中概股监管。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陆家嘴论坛上的表态:
一些企业愿意到境外上市,一些赴境外上市的企业愿意回归,有来有去是一种正常现象,总体都持支持态度。
企业赴境外上市的前提是要符合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论在哪个市场上市,都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树立公众公司的意识,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

保证信息披露充分性:
保证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打击证券欺诈并保护投资人权益,是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
本次SEC主席的声明可理解为美国SEC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中概股信息披露的规则与指南。
长期态度:
滴滴事件在短期内对于已经在美国上市或在上市筹备中的中概股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力,但长期来看,两地监管部门对于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均保持开放态度,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寻求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