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主播警示名单中出现演艺人员,是因为部分演艺人员存在违法失德行为,且根据国家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的精神,首次将违法失德艺人纳入网络主播警示名单。 具体原因如下:
文娱领域乱象频发,演艺人员违法失德行为对社会影响恶劣随着文娱产业迅速发展,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等问题迭出。部分演艺人员政治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违法失德言行时有发生,例如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对社会风气造成严重污染,还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今年以来重拳整治文娱领域乱象,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演艺人员涉足直播领域,需纳入行业规范管理近年来,除影视、线下演出等传统渠道外,越来越多的演艺人员通过直播平台开通账号,从事网络表演或网络营销(如直播带货)以获取经济收益。由于直播行业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特点,违法失德艺人的行为可能通过直播进一步扩散,加剧负面影响。因此,需将其纳入行业规范管理体系,防止其通过转移阵地复出。
落实“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政策根据国家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相关精神,禁止劣迹艺人通过直播等新渠道复出。相关会员企业主动向分会报送了违法失德艺人的账号信息,分会组织内容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后,决定首次将此类艺人纳入网络主播警示名单。这一举措旨在切断劣迹艺人通过网络平台复出的路径,维护行业生态的健康发展。
警示名单的生成机制与评议流程网络主播警示名单的生成依据《网络主播警示与复出管理办法》,由分会会员企业主动上报违规主播信息,并经内容评议委员会审核、评议后公布。名单中的主播均因发布严重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且社会影响恶劣而被纳入。此次将演艺人员纳入名单,是评议委员会根据其违法失德行为及社会危害性综合评估的结果。
行业对违法失德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分会负责人强调,行业对色情低俗、“饭圈”乱象、“逐臭审丑”等不良内容导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此次将演艺人员纳入警示名单,体现了行业对违法失德行为的“零容忍”,以及坚决遏制劣迹艺人通过直播等渠道复出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