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真霖受贿获刑

王真霖受贿获刑

在2010年2月11日,王真霖因涉嫌受贿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随后于25日被正式逮捕。这一案件进入了进一步的审判阶段。经过几个月的审理,2010年9月2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对王真霖的最终判决,他被认定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外,法院还对涉及的86万元非法所得要求继续追缴。王真霖对于这一判决表现出了接受的态度,他表示服刑,放弃上诉的权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