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通过转让获得“鸿蒙”商标,但并未完全“稳妥”,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以下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华为自2012年开始规划自有操作系统“鸿蒙”,2019年美国颁布对华为的贸易禁令,谷歌母公司Alphabet撤销华为的Android许可证后,华为公布自研的鸿蒙系统,同年申请注册“鸿蒙”商标,国际分类为42类设计研究,但因市场上已有多家企业申请过类似商标,2020年该商标流程因与其他公司多年前申请并已核准的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被驳回复审。随后华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驳回申请决定书,再次遭到驳回。
经历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的行政纠纷后,华为通过购买方式获得“鸿蒙”商标转让。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年年初的商标转让公告显示,鸿蒙商标由惠州契贝科技转让给华为,包括鸿蒙以及HONGMENG等共计三个字样商标权限转让。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发现,华为买来的3枚商标居然不是在有效状态。这三枚被转让的商标均是在2019年开始注册申请的,2020年1月22日,三枚商标被执行转让程序,申请人变成了华为,而转让时候商标状态仍然为申请过程中或者驳回复审状态,目前这3枚商标均处于驳回复审状态。
这意味着华为在此期间可以使用鸿蒙和HONGMENG商标,但是不能标明已注册标识(R),而是要使用TM标志;TM标志能够防止商标驳回复审期间不再被其他人申请,但无法保证商标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根据商标法规定,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国知局官网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名下国际类别为42的“鸿蒙”商标,目前都处于等待实质审查、正等待受理、驳回复审、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状态。可以说,华为距真正拿到“鸿蒙”商标权,还差的很远。

确定好在自己公司的经营类别之后,再选择商标,千万注意不要选错商标类别。
注意甄别商标的状态、有效期,避免买到还未注册成功或者已经快到期的商标。
要注意销售方是否真的对商标有处置权,只有对商标有处置权的企业或个人才可以进行转让。
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法律保护,否则视为无效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