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毒王”郭某鹏判了 获刑一年半

“郑州毒王”郭某鹏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密切接触者与疫情传播风险郭某鹏在隐瞒行程期间密切接触24人,包括同事、公共交通乘客等。所有接触者均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未发现进一步传播病例,但其行为显著增加了社区疫情扩散风险。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经调查后,于3月11日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

司法程序与量刑依据

侦查与审查起诉:3月27日,郭某鹏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3月30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郭某鹏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导致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的量刑建议。

法院审理与判决:4月3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郭某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未提出上诉。

“郑州毒王”郭某鹏判了 获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