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航局制定恢复国内航空目标的通知如下。1、第一阶段(即日起到2023年1月6日),最高日航班量不超过11280班(其中国内客运航班不超过9280班),以2019年日均客运航班量的70%为基数进行恢复。2、第二阶段(2023年1月7日到2023年1月31日),最高日航班量不超过13667班(其中国内客运航班不超过11667班),以2019年日均客运航班量的88%为基数进行恢复。3、第三阶段(2022年2月1日到2023年3月25日),与第二阶段持平,不过部分符合要求的航司可自行评估后按2019年的日均航班量进行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