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18号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18号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18号通告的核心内容是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以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并阻断“德尔塔”病毒扩散,具体措施如下

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措施以减少人员流动。

中高风险地区内居民“足不出户”,健康码标记为红色。

封控区域内居民“足不出院”,健康码标记为黄色,每天每户可安排一人持社区办理的出入证外出购置必需生活物品。

其他居民坚持“非必要不出市”。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出入办公场所严格进行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

除参与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值班值守的人员外,要有适当人员在岗在位,以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全市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防控责任,正常组织生产经营。

员工需持有效证件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点对点”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后,方可出入小区(村)、厂区。

暂停客运班线。

城市公交减少发车班次。

出租车、网约车不得进入中高风险地区,也不得出市区运营。

驾驶员需严格个人防护,并及时对车内外进行消杀。

乘客必须携带有效核酸证明,扫码并戴口罩。

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超、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但需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并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

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

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机构暂停探视活动。

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娱乐场所、线下培训、托幼机构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公墓、骨灰堂(塔陵)暂停祭扫。

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

餐饮场所严禁堂食。

婚事暂缓、丧事简约。

通告自发布之日(2021年8月6日)起施行,并将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