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八类人员。参公管理人员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具体如下: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各级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和派出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派出的监察专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九三学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公务员。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联等单位的公务员。
公务员身份的确定,有一套严格的法定程序,只有经过有关机关审核、审批及备案等程序,登记、录用或者调任为公务员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人员。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