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考分流的规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考分流的规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考分流的规定主要包括禁止强制分流、出台互转办法、强化招生宣传、杜绝强制分流措施及违规排查整改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禁止强制分流和剥夺中考权利严禁对初三学生实施强制分流,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学校)不得以分流等理由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确保学生教育权益不受侵害。

二、出台《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

三、强化招生政策宣传要求学校通过开设人生规划课程、举办主题班会、利用职业教育活动周及新媒体等途径,全面宣传中考及职业教育政策,加强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理性选择。

四、杜绝强制分流措施通过在初中阶段增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选修中职专业课程等方式夯实义务教育基础,为学生提供多元成长路径,分流必须严格遵循自愿原则。

五、违规排查与整改全面排查违规宣传与招生行为,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范管理,对违规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并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