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情形应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1、刑法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单纯的偷窃行为危害性并不高,不属于暴力犯罪,所以打死是明显不合适的。为阻止盗窃行为,就需要吓退、制服小偷,制伏过程肯定会有撕打,造成一定损伤在所难免。
一拳打骨折,从主观上讲失主并不认为一拳就把人打出多重的伤亡,主观并不具有危害性。
虽然造成罪犯骨折,但是要依照伤情判断,造成罪犯轻微伤轻伤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重伤伤残死亡的话,就是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了。对于未造成严重损害的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而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阻止盗窃)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财产)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重伤、伤残、死亡)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无过错)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无过错)
本着利于及时保障合法权益、震慑犯罪分子、伸张正义的立法精神,一拳把小偷打骨折,应当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负民事责任。如果伤情特别严重属于防卫过当,也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但要补偿一定医药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