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大队长职责:
1、召集并主持队委会、中队长联席会及全体队员大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2.根据大队委员会讨论的意见负责制定大队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
3.监察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帮助并检查各委员及各中小队工作。
4.负责组织大队活动,召开全体队员大会。

1.大、中队旗是少先队大队、中队的标志,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1)少先队组织在开展集体活动时;
(2)少先队大(中)队举行入队仪式时;初中少先队大队举行离队仪式时;
(3)成立少先队大队或中队时;
(4)少先队组织举行重要会议时。
上述情况外,使用队旗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含)以上少工委批准。
2.少先队员要热爱队旗,在少先队集会、活动中出旗、退旗时应敬队礼。1名少先队员旗手和至少2名少先队员护旗手组成旗手组合,旗手右手握旗杆下部贴腰,左手伸直握旗杆中上部,队旗倾斜成约45度角。升国旗仪式上,少先队员敬队礼,旗手要执旗敬礼。
3.队旗平时应陈列在队室,不悬挂。
4.队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5.各级少先队组织不得使用破损、污染、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队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