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9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内容:
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矛盾心生怨恨,陆续购买美工刀、切割机等工具决意杀害来某某。
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中投入安眠药,待其昏睡后用胶带封口、枕头捂压口鼻致其死亡,随后将尸体搬至卫生间肢解并分散抛弃。
作案后,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谎称来某某失踪以逃避侦查。7月22日,公安机关在小区化粪池发现部分人体组织,于7月23日将其抓获归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情况:
被害人来某某的近亲属提起诉讼,要求许国利赔偿经济损失合计271万余元。

庭审核心争议与细节:
被告人供述与辩护:许国利承认杀害及分尸事实,但辩称工具非为作案特别准备,对附带民事诉讼表示愿意赔偿。辩护人提出证据链存在欠缺,认为其非预谋犯罪、主观恶性小,并申请精神病鉴定。
公诉人反驳:当庭出示的证据足以证实指控,无需精神病鉴定;许国利系有预谋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最后陈述:许国利表示认罪、悔罪。
旁听与宣判安排: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双方亲属、群众代表及媒体记者旁听庭审。
12时47分庭审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事件回顾与破案关键节点:

7月4日上午,许国利与来某某前往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配药;下午,来某某带女儿在庆春银泰买书和蛋糕;17时,监控拍到来某某与女儿返回小区,此为来某某最后影像。

案发后异常行为:
7月5日凌晨,许国利称妻子仍在身边,清晨5点半发现其失踪,但未及时报警;5日白天联系不上来某某,6日晚与来某某大女儿到派出所报案。
警方调查与突破:
7月6日起,警方对小区地下室、楼顶、绿化景观等地毯式搜索未果。
7月21日成立专案组,重点排查化粪池。
7月22日,专案组抽取38车化粪池污秽物,筛查发现疑似人体组织,经DNA比对确认为来某某,判断其遇害。

嫌疑人抓获与供述:
7月23日1时,许国利被刑事传唤;10时初步交代因家庭矛盾于7月5日凌晨杀害来某某并分尸抛弃。
7月23日晚,警方通报来某某遇害,许国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25日,警方确认案件为有预谋故意杀人。
司法程序推进:
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许国利;8月6日,杭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背景与嫌疑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