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扩大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全省范围内(包括农村地区)全面禁放,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一律禁放。具体内容如下:
禁放政策背景与目的近年来,国内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频发。例如,2020年3月17日,山西晋中榆社县因村民修建墓穴时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燃枯草,导致森林火灾,累计投入救援力量7199人,过火面积50594.7亩,直接经济损失269.87万元。为守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放政策。
禁放政策的核心内容
禁放区域与范围:
禁放区域扩展至全省行政区域,包括农村地区,突破以往仅限主城区的限制。
35个县级政府已实施全县域禁放政策,占比27.6%,所有市、县(市、区)均在城市建成区出台禁放政策。
适用场景:
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所有活动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需提出明确申请并符合规定要求。
行政许可与库存处置:
对已颁发的烟花爆竹相关行政许可证照依法处置,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做好宣传解释。
对现有库存采取企业自主清点、应急管理部门核对登记的办法,分类处置:引导未履行完合同的产品返厂,依法销毁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由属地政府组织销毁未按期清零的库存。
多部门协同监管与执行措施
部门职责:
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管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
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罚违规行为: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公众参与: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向公安等部门举报,查证属实后相关部门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政策成效与数据支持
自2018年实施蓝天保卫战计划以来,山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从5914家减少至1446家,减少幅度达75.5%。
禁放政策实施后,全省范围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显著减少,有效降低了火灾风险与环境污染。
宣传与风险防范
加大《通告》宣传力度,普及烟花爆竹储存风险,防止居民家中大量存放形成安全隐患。
通过多渠道宣传(如新闻发布会、社区公告等)提升公众对禁放政策的理解与配合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