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全了!长沙新房、二手房、赠予、互换,全部税费公布

长沙新房、二手房、赠予、互换及继承房产的税费情况如下

首套≤90平:总房款的1%

首套>90平:总房款的1.5%

二套及以上:总房款的4%

产权登记费:一次性80元,按揭160元

不动产证书工本费:10元

公证费:200元(仅按揭时收取)

太全了!长沙新房、二手房、赠予、互换,全部税费公布

增值税:满2年免征,未满2年按5.6%缴纳

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征,否则按差额20%或评估价2%缴纳

交易手续费:4元/平

契税:与新房一致

首套≤90平:1%

首套>90平:1.5%

二套及以上:4%

注:二手房契税按评估价计算

权证登记费:35元

交易手续费:4元/平

中介费、贷款服务费(可议价)

长沙二手房交易中,卖家常要求“净得”,即买家承担全部税费

契税:房屋总价的4%(与二套房契税相同)

印花税:0.05%

总税率:4.05%

限制条件

赠与人自赠与房产登记之日起4年内不能再次购房

房产需有证且无贷款(无论是否满4年均可赠与)

个人所得税

若能提供原始购房凭证,按差额20%缴纳

若不能提供,按评估价2%核定征收

满五唯一免征

增值税:满2年免征,未满2年按5.6%缴纳

整套住宅互换不受限购影响,但部分权属互换需符合限购政策

互换房产需无贷款,且类型一致(如住宅换住宅)

区域限制:

岳麓区、开福区、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可跨区互换

望城区、长沙县仅限本区域内互换

契税:按房屋评估价差额缴纳

差额≤90平且为首套:差额×1%

差额>90平且为首套:差额×1.5%

二套及以上:差额×4%

差额相等免征

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20%或评估价2%缴纳

印花税:免征

契税:继承免征,遗赠按新房/二手房契税标准缴纳

公证费:2%

增值税:若上次契税未满2年,需缴纳5.6%

总结:长沙房产交易税费因类型不同差异显著。新房税费简单,二手房需关注增值税和个税,赠与税费较高但不受限购影响,互换需满足无贷款和区域条件,继承税费最低但需满足产权和年限要求。交易前建议结合具体政策及房产情况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