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命药”缺货的原因主要包括价格低廉导致药厂生产亏损、需求量小且非医院常备、价格构成机制不清晰以及特效药进入国内存在时间差。具体如下:
价格低廉导致药厂生产亏损:
药品定价通常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旨在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保障生产企业的合理利润。然而,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报价低、需求量大的药品往往竞争激烈。部分药厂为中标恶意压低价格,但中标价过低导致无利润空间,最终放弃生产,造成药品短缺。
例如,鱼精蛋白等低价药因中标价过低,药厂生产积极性下降,导致市场供应中断。
需求量小且非医院常备用药:
“救命药”通常针对罕见病或突发状况患者,需求量极小。例如,误食火锅燃料中毒的儿童或手术用药患者数量有限,医院难以常规储备。
部分药物原料供应受限,如鱼精蛋白从鱼类精子细胞中提取,受季节性影响导致原料供应波动,进一步加剧短缺。
价格构成机制不清晰:
2014年国家发改委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允许企业在日均费用标准内自主定价,但次年政策调整,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取消后,分类采购、医保支付价、医院二次议价等机制交织,导致价格信号不稳定。
价格波动使企业难以制定长期生产计划,部分“救命药”因价格倒挂被迫停产。
特效药进入国内存在时间差:
癌症等重症用药以欧美原研药为主,国内上市需经过国人临床试验,滞后国外至少3年。此外,专利购买费用高昂,进一步延缓引进速度。
例如,部分肿瘤靶向药未在国内上市,患者被迫通过代购或海外就医获取药物。
其他影响因素:
解决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