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网吧消防要求1. 网吧应位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二层或三层靠外墙部位。若设置于地下一层或地上四层以上,需满足特定防火条件,如地下一层高差、建筑面积限制和防烟排烟设施要求。2. 网吧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内,不得毗邻重要仓库或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不应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3. 网吧与其他场所隔开,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楼板不低于1小时;墙上门需为不小于乙级的防火门。4. 安全出口数量不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时可设1个;出口应分散布置,最近边缘间水平距离不小于5米。5. 超过3层或地下一层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必要时首层需隔开并设置明显标志,门不低于乙级防火门。6.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走道宽度需保障有效疏散人员。7. 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门槛、台阶,疏散门向外开,不得使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无遮挡物。8. 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不小于20分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二、网吧消防验收规范1. 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网吧需依法办理建设审批、验收及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2. 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网吧应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定期检修确保完好。3. 安全疏散,疏散门设置、开启方向、安全疏散指示需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无门槛、台阶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影响疏散的门窗。4. 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网吧需悬挂相关消防安全标准。5. 网吧内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应悬挂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违章使用明火。6. 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