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生廖某某因雇凶谋害前男友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案件因未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下是案件详情:

2020年7月冷战期间,廖某某使用余某某QQ向其朋友散布“被强奸”的虚假信息。
2020年11月,廖某某前往长春理工大学跳楼自杀未遂,双方家长在派出所调解纠纷。
2020年12月,廖某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联系纹身男子“李齐”,倾诉遭遇后,于2021年1月10日通过“李齐”添加马某某微信,自称其妹妹,提出杀害余某某一家三口的要求,并提供余某某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等信息。
2021年1月11日,马某某与保某某从云南抵达渠县,廖某某为其预订宾馆,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车费、饭钱及购买作案工具的费用。后协商改为仅杀害余某某一人。
2021年1月13日下午2时15分许,马某某与保某某进入余某某所在小区,全程与廖某某视频连线确认余某某独自在家后,持折叠匕首连捅余某某多刀,致其轻伤二级(经鉴定),随后逃离现场并丢弃带血外套。
廖某某分三次向马某某转账550元,用于二人购买回云南的火车票。
马某某与保某某作为未成年人,将另案起诉。
“李齐”因身份未明确,仍在调查中。
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实行程度、损害结果及未得逞原因,可减少基准刑。
民间矛盾激化:若被告人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或案件无强烈社会反响,可依法从宽判处。但本案中廖某某的行为已突破民间纠纷范畴,雇凶性质恶劣,从严处罚的可能性较高。
本案凸显了情感纠纷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的极端后果,也反映了法律对雇凶犯罪的严厉态度。即使犯罪未遂,雇凶者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且因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量刑时难以获得大幅从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