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旗下子公司起诉金立及刘立荣等连带责任方,索赔约2亿元并一审胜诉,被起诉方需支付合计201,514,077.06元。

连带责任认定依据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和刘立荣因附有担保责任被列为连带责任方。具体证据包括:
金立通信向原告出具《担保函》,承诺对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刘立荣向原告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明确对相关债务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上述法律文件成为法院判定其承担连带责任的核心依据。
三起诉讼具体内容
第一起诉讼:
被告: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主债务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刘立荣(连带责任方)。
诉求:
判令金铭电子支付拖欠货款97,975,314.24元及利息1,167,871.73元。
判令金立通信和刘立荣对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起诉讼:
被告: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主债务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刘立荣(连带责任方)。
诉求:
判令金卓通信支付拖欠货款50,634,998.89元及利息209,498.15元。
判令金立通信和刘立荣对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起诉讼:
被告: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主债务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刘立荣(连带责任方)。
诉求:
判令金铭电子支付拖欠货款51,526,394.05元。
判令金立通信和刘立荣对上述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结果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求,三起案件被起诉方合计需向珠海方正支付人民币201,514,077.06元,涵盖货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判决明确要求金立通信和刘立荣作为连带责任方,对主债务人的欠款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即原告有权直接向其追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案件影响与后续进展该判决对金立通信和刘立荣的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压力。此前金立手机已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破产重组,刘立荣本人也因个人债务问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次连带责任判决可能进一步加剧其资产处置难度。截至公告发布时,被告方尚未披露是否提起上诉,案件是否进入二审程序需关注后续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