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省到另一个省的空间转移,现常指代某些网民因为在网上做出一些被认为是过激行为而遭到抓捕。
一般而言的跨省在司法实践中即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线索后进行受立案,明确犯罪嫌疑人之后跨省实施刑拘的过程,具有批准跨省权限的公安机关为分县局级公安机关。

跨省的主要法律依据源自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跨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