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业务即对单位的业务,包括企业电子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信贷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委托性住房金融、资金清算、中间业务、资产推介、基金托管等等。
银行内部最基本的部门就是储蓄(对私)、会计(对公)和信贷。
会计可以说是信贷的后台和服务部门,信贷是单位的存款和贷款业务,有点像一般公司的销售部门,而这些单位与银行发生的所有业务往来则都是通过会计部门实现的。具体来说,对公业务是以企业法人、单位等客户为主体,围绕公存账户开展各类支票、汇兑、贷款等业务。

对公业务和个人业务的区别
1、开户主体和需要的证件不一样
个人业务的开户主体是个人,只需要个人身份证即可开户;对公业务的开户主体是企业或政府,开户需要相应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印等;
2、业务范围和流程不完全一样
对公业务要办理开户许可证等、往往会有对账、支票等业务,操作流程更复杂;而个人业务相对来说就更简单些;
3、责任承担不一样
个人业务承担责任的是个人,对公业务承担责任的是企业或政府部门。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变更、撤销)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