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长在民国算大官。

在民国时期,中央各部(如军政部、外交部等)设部长1人,次长2 - 3人,次长又分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等。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辅助部长处理部务,掌管具体行政事务,其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属于高级官员。
以军政部为例,次长与部长共同管理全国陆军行政、军需、兵役等核心事务。这些事务都是国家军事行政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对国家的军事建设和国防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次长在这一体系中地位仅次于部长,是政府军事行政体系的重要成员。
此外,从政府架构和权力层级来看,次长在整个行政体系中处于较高的位置,能够参与重要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他们不仅要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还要向上对部长负责,向下对下属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这种在行政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职责,充分说明了次长在民国属于大官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