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候选人由谁决定的

村委候选人的确定方式主要有三种,并非由某一个人或组织决定。

村委候选人由谁决定的

一是村民直接提名。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调整。提名时要填写候选人提名表,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若提名人数超过规定差额,需通过预选(过半数选民参与投票有效)按得票高低确定正式候选人,且候选人中应有女性,无女性候选人时以得票最多的女性补充。

二是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会议由村党组织或上一届村委会召集,参会村民需过18周岁以上村民半数(或户代表过三分之二户数),通过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推选,按得票顺序确定候选人;村民小组会议由小组组长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18周岁村民或户代表参加,直接提名候选人并表决。

三是村民代表会议推选。若村民会议组织困难,可由村党组织或上一届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参会代表需过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投票推选候选人。

此外,候选人需通过乡镇初审和县级多部门联审(审查违法犯罪、信访等情况),确保符合“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具备工作能力”等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