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四,男,本名宋永佳,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20世纪80年代末哈尔滨、黑龙江乃至东北势力最庞大的黑社会集团头目之一。乔四小时候因家住在一个叫“大桥”的地方,且家中排行第四而被通称为“大桥老四”,后简称“乔四”。在1991年因操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杀人罪等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同年6月9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于当天被执行,终年43周岁。乔四的犯罪历程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他纠集了一批打手,开始在哈尔滨市内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乔四以承揽建筑工程为名,纠集、拉拢刑事犯罪分子,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进行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犯罪活动。乔四的犯罪集团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暴力手段为依托,以垄断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开发为目的,聚敛钱财,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乔四通过行贿等手段,纠集了一批打手,承包了许多建筑工程,攫取了巨额利润。他疯狂作案,依仗人多势众,多次殴打、伤害他人,霸占他人财产,严重危害了哈尔滨市的社会治安秩序。乔四的覆灭,标志着中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决心和力度。他的案例也警示着人们,无论身处何地,都应当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