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在京被执行案件已达成和解,法院将解除对其采取的执行措施,包括限消令,但剩余款项尚未到期支付。

和解协议与款项支付经双方积极协商,案件于2019年12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珺娱(湖州)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及王思聪已按协议支付第一笔款项5000余万元,剩余款项支付期限尚未到期。12月23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及限制消费措施的申请,法院将依法审结案件并解除相关执行措施。
限消令解除的法律依据与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部分义务后,法院可解除限制消费措施。本案中,王思聪已支付首期款项,且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解除措施,法院据此启动解除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王思聪的商业关联与风险信息尽管本案达成和解,但王思聪名下仍存在多条风险信息:
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被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至2022年10月14日;
其关联的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其担任高管的上海香蕉计划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存在清算信息。目前,王思聪在20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在33家企业持股,在34家企业担任高管,实际控制108家公司,商业版图广泛但风险交织。
案件启示与后续关注本案以和解方式解决执行纠纷,体现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通过协商化解矛盾的灵活性。法院未将王思聪列入失信名单或限制出境,主要基于其积极配合执行、申请执行人未提出进一步限制请求等因素。后续需关注剩余款项支付进度,若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