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婚后,新娘子在第三天回娘家,这被称为“头转客”;第六天或第十二天回娘家,则称为“二转客”;满月时回娘家,称作“三转客”;满四个月后回娘家也是一种习俗。回娘家时,新郎新娘都要带上礼物送给女方家庭,而女方也会准备礼物回赠。新娘带来的水果,女方会回赠如下礼物:“满月”时准备红圆(数量为偶数)、米糕等,“四个月”时准备纳缺红色面桃(数量为偶数)以及其他糕点类食品。住娘家(即新娘子在娘家居住,通常会带孩子,但不带丈夫,丈夫可以送到娘家)需要避开一些重要的日子:除夕(腊月三十或二十九)、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八月十五等。这些忌讳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但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新娘子在娘家长住的时间。如果住得时间过长,一方面会耽误婆家的事情,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娘家的事务。因为已经出嫁的女儿是客人,需要得到适当的尊重。有俗语说:“八对八,两头发”,“九对九,两头有”。这意味着初八回娘家的女儿可以住八天,初九回娘家的女儿可以住九天。这样最长的居住时间是住满一个月。如果按照这个规定住,对两家人都是吉利的;否则可能就不吉利。不过,也有说法是忌讳住八天,即“住七不住八,住八穷娘家”。这一禁忌通常是出于对出嫁女儿不宜在娘家多住的考虑。这不仅涉及到感情和道义上的限制,也涉及到经济压力和生产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这一习俗的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