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目”是台湾话,指不顾场合、不看脸色,做出让人不悦或尴尬的行为,即“没眼色”。该词源自闽南语,原意是眼睛没有焦距,看起来像瞎了一样,后引申为形容人没眼力见、不会看场合,做出令人不舒服的行为,比如在严肃场合说笑话、别人伤心时讲开心事、不适当的时候发表意见等。

在用法上,“白目”在台湾日常生活中使用广泛,朋友间调侃或公共场合批评都能用到,如“你真的很白目耶!”意思是“你真的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其对应词汇有“没眼色”“不懂事”“不识相”等。情感色彩方面,“白目”本身带贬义,常用来批评或责备那些不懂得看场合、不考虑他人感受的人,但在朋友间也能形容一个人直率、不做作的性格。使用时需根据具体语境和情感色彩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