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国家卫健委答复了

国家卫健委答复代表“夫妻合休产假”建议,肯定共同育儿理念但指出延长产假存在争议,提出多元统筹完善休假制度的方向。具体内容如下:

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国家卫健委答复了

法律修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共同享受产假并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使丈夫享受产假权利法定。

假期合并与天数: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男性产假建议42天以上,具体天数各省根据财政能力确定,假期内照发全额工资。

延长假期申请: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全额工资的75%发放工资。

政策支持: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育儿假、产休假。目前各地正积极探索保障女性权益的休假制度。

现有假期:我国劳动者除享有法定98天产假外,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还可享受30 - 90天不等的奖励假,丈夫享有7 - 30天的陪产假,且工资福利待遇照发。此外,劳动者每年有115天休息日、节假日,根据工作年限还可享受5 - 15天带薪休假,生育女职工可将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与产假合并使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休假时间。

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新型婚育文化,营造夫妻平等氛围,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形成夫妻合休产假的舆论氛围。

专题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全面论证夫妻合休产假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分步推进:先争取实现夫妻合休产假,再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推动延长产假。

配套措施

发展托育服务: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为女性休假结束后提供更多婴幼儿照护选择。

探索弹性工作制:探索核心工作时间、工时银行、工作分担制、弹性工作地点等多种形式的弹性工作制,满足女职工多样化需求。

国家卫健委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有关问题研究,适时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假期制度的意见建议,促进生育类假期制度更好满足人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