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协议书

京都协议书

京都议定书,全称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一项旨在抑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国际协议。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通过三次会议达成了这一协议,目标是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的含量,防止剧烈的气候变化对人类造成负面影响。该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已有超过180个国家批准,尽管美国未签署,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的较大比例。《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各国的减排义务: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排任务,而发展中国家从2012年起开始。生效条件是至少55个国家,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1990年总量的55%以上,这些条件在2005年得以满足。协议采取了多种减排方式,如排放权交易、净排放量计算、绿色开发机制以及集团方式,以帮助各国达成减排目标。美国虽曾签署,但在2001年以经济和责任分配问题为由拒绝批准,中国、欧盟等多国则积极签署并履行了议定书的义务。至2005年,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加入,显示出国际社会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承诺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