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刹海市”被注册为商标,算不算侵权?

“罗刹海市”被注册为商标,算不算侵权?

“罗刹海市”被注册为商标是否算侵权需分情况讨论,若不存在恶意抢注且符合商标注册条件则不侵权,反之则可能侵权。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罗刹海市”源自蒲松龄《聊斋志异》的篇目,但著作权保护有期限限制。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作者生前及其死亡后50年内,发表权、财产权受保护。蒲松龄已去世多年,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已进入公有领域,刀郎使用该名称创作歌曲无需授权,商标注册行为本身也不直接侵犯其著作权。

商标注册需满足显著性要求,否则可能被驳回

商标需具备显著特征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例如“金拱门”“肯德基”等名称具有明确指向性,而“罗刹海市”字面含义模糊,缺乏显著性。上海某珠宝公司申请的商标因这一原因被驳回,属于无效状态,此情况与侵权无关,而是因不符合商标注册基本条件。

恶意抢注热词可能构成侵权或违反商标法

若注册“罗刹海市”商标的目的为蹭热度、误导消费者,或损害他人现有权利(如在先商标权、姓名权等),则可能构成侵权。例如,疫情期间抢注“钟南山”“火神山”等商标的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且可能损害他人权益,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并实施管控。此类行为虽不直接侵犯著作权,但可能因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禁止恶意抢注)或第四十四条(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商标)而面临行政处罚。

不同类别商标注册的独立性

商标按国际分类注册,不同类别可存在相同商标(如“苹果”在电子产品和水果类别中均可注册)。但若某类别商标已被他人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后续申请可能因“在先权利”被驳回。上海某珠宝公司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更可能是缺乏显著性,而非跨类别侵权。

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

案件反映出公众对商标抢注、著作权保护的关注度提高,但需避免过度解读。商标注册需遵循法律程序,恶意抢注不仅无法获利,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企业或个人应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观念,避免投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