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俊怀再度入狱

伊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俊怀因减刑裁定被撤销再度入狱,需继续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期从2019年11月4日至2022年2月16日。

2004年12月,郑俊怀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

2005年12月30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包刑二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郑俊怀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04年12月18日起至2010年12月17日止)。郑俊怀不服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2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6年5月22日,郑俊怀被交付执行刑罚。

伊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俊怀再度入狱

两次减刑过程及问题

第一次减刑:2008年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萨拉齐监狱以郑俊怀获得记功五次、被评为2007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确有悔改表现为由,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减刑一年。法院于2008年1月30日作出(2008)包刑减字第7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减刑后刑期至2009年12月17日止)。

第二次减刑:2008年8月16日,萨拉齐监狱又以郑俊怀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为由,再次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减刑一年四个月。法院于2008年9月4日作出(2008)包刑减字第23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十三天(减刑后刑期至2008年9月4日止)。

问题暴露:2019年1月21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两次减刑裁定不当,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经调查,萨拉齐监狱工作人员为使郑俊怀尽快减刑,捏造虚假事实,编造改造表现材料,包括:

编造郑俊怀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虚假材料给予两次特别记功奖励;

以郑俊怀参加球队比赛表现突出的虚假情况为由给予一次特别记功奖励;

以虚增日常考核计分的方式使郑俊怀获得两次记功;

违反改造积极分子评审规定,将郑俊怀评为2007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在不了解郑俊怀是否真实参与专利研发且未履行审批、监管职责的情况下,编造虚假材料证明其与他人共同研发实用新型专利,致使郑俊怀被认定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减刑裁定撤销与重新收监

2019年2月12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萨拉齐监狱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撤销郑俊怀的虚假奖励。2019年5月23日,萨拉齐监狱撤销了对郑俊怀的五次记功奖励、一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以及一次重大立功奖励。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两次减刑裁定的事实依据已不存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撤销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并对其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最终结果

郑俊怀于近日被羁押,需继续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期从2019年11月4日至2022年2月16日。

郑俊怀个人简历补充

1974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系。

1974.01—1975.11,在呼和浩特市农林局政工科工作。

1975.12—1979.12,任呼和浩特市国营畜禽场副书记、厂长。

1980.01—1982.12,在呼和浩特市奶牛公司招待所工作。

1983.01—1993.05,任呼和浩特市回民奶食品厂厂长。

1993.05—2004.12,任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CEO。

2004年12月,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2005年12月31日被判刑6年,2008年9月刑满释放(两次减刑),2019年因减刑裁定被撤销再度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