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守应,一位在公安领域默默奉献的杰出人物。他的事迹始于2000年9月,那时他报名进入了“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法律专业。然而,入学不久,他接到了组织的通知,作为公安部对口业务第一批援藏工作队的队长,需要前往西藏进行为期一年的援藏工作。2001年10月,援藏工作结束后,由于单位的需要,他来不及休息,又奉命前往汕头驻点开展为期半年的侦察破案工作。面对艰苦的工作环境和紧迫的学习任务,黄守应没有退缩,他转变了学习观念,主动适应了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的教学模式,意识到传统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的区别,并逐步建立起自主化学习的新观念。
为了适应新的学习模式,黄守应努力提高学习技能。他虚心向老师和小组的同学请教,学会了如何上网学习、查阅电大丰富的网络资源,以及如何获取教师的在线指导。很快,他进入了自主学习的状态。黄守应根据工作流动性大、业余时间少、学习任务紧的特点,制定了科学的学习计划,合理规划每门课程的学习时间,并认真完成形成性考核的要求。他利用每天的零星时间抓紧学习,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任务,将学习任务安排成每天可以完成的单元,并为每个单元订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坚持独立完成作业,认真学习,积极思考,充分利用现代远程学习的优势,上网学习,通过E-mail取得教师的指导。在案例学习的方向上,他主要通过选择与公安本职工作相联系的案例,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方式,运用在教学课程中学到的理论知识技能和思维方法,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提高学习的实效性,有效地实现理论向实践的转化。
在广东省公安厅侦查某震惊境内外特大犯罪集团的关键时刻,黄守应作为专案组追捕小组的负责人之一,与其他同志全身心投入,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始终将罪犯的活动和行踪处于严密控制之下,为指挥部及时、果断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依据,最终成功抓获该犯罪团伙。在预审首犯等人久攻未下的情况下,为了抓获为该首犯提供大量炸药的关键对象Q某,黄守应主动请缨,承担这一艰巨任务。他从点滴线索入手,循线追踪,转战于内蒙古、北京和广东省汕尾、深圳等地,再经缜密分析,巧妙运用侦察措施,终于在深圳发现了Q某的下落并将其抓获归案。Q某的落网,为突破全案、扩大战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成功侦办该案之后,黄守应由于表现突出,荣立个人一等功。他所在的参战集体也荣获了“特别能战斗”的荣誉称号。不久,他又接到了参与侦办某海盗杀死数十名船员案的任务。在连续数天昼夜不停的工作后,黄守应病倒了,持续高烧不退,但他置之不理。直到该工作告一段落,回到广州后才去看病。输液刚结束,病还没好,他又赶赴深圳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2000年,黄守应成为广东省公安厅第一批经竞争走上岗位的副处长。上任之初,面对人员来自多个不同岗位,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他大胆探索,狠抓业务培训和队伍管理,促使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在短期内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他还积极探索建立综合办案新模式以及合成作战机制,有效地提高了主动进攻、快速反应能力,较好地适应了新形势下打击动态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2001年11月,他组织指挥成功地摧毁了一个特大制贩摇头丸犯罪集团,缴获摇头丸近百万粒,创下了当时个案收缴摇头丸数量的全国之最。中央政治局常委、原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同志在该案的报告上专门作出批示,高度赞扬了他们狠狠打击毒品犯罪的行为,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
2002年,为了完成组织协调办案的任务,黄守应一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是在外面度过的。2002年上半年,他参与侦办中央督办的一起走私大案,近半年的时间常驻汕头,积极协调指挥汕头、揭阳、潮州、广州、深圳等有关公安侦察部门加大对在逃案犯的追捕力度,先后抓获上级督捕的涉案对象一大批,圆满地完成了专案组的追捕任务。黄守应精湛的业务技能和严明的纪律作风,源于他毫不松懈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援藏期间,他克服高寒缺氧、生活不适应等困难,一个月连续出鼻血,感冒高烧两次,晚上气候不适难以入眠。尽管如此,他依然微笑拒绝了当地同志的好意,全身心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除了负责培训工作外,黄守应还主动承担案件侦办工作,全年共组织、指挥、协调侦办各类案件30余起,并帮助当地建立完善了一套科学的办案工作机制,大大地提高了案件侦察效率,使西藏区公安厅五处的案件侦察管理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黄守应,男,1966年8月出生,广东省湛江市人,任广东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总队长,1986年7月从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分配到广东省公安厅工作。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3次,个人二等功1 次,个人三等功1次;1999年被评为“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满意警察”;2000年被评为“广东省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先进个人”;同年8月,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组、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联合授予“有功个人”称号;2003年被广东省团委授予“广东青年五四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