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成立组建的四大新机构及其目标如下:
1.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
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杜绝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行为。

2.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
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格局。
3. 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建设现代边海空防。
通过机构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4. 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
实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
制定国家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贯通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民主、司法、群众、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