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首次购房个人给予1万元补贴

河南商丘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

此外,商丘市还出台了多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无购房贷款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对新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落实利率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的要求,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

河南商丘:首次购房个人给予1万元补贴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申请人一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夫妻双方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时限由1年延长至3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扩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受益范围,不再限制为“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保障人才安居

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来商丘市稳定就业的,除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外,在商丘市购房时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博士生5万元、硕士生3万元、本专科毕业生2万元。购房补贴优惠政策与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优化土地出让条件

合理确定新增商住用地供应量,确保供需平衡。在本措施执行期间发布出让公告的土地,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房地产企业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推行差别化管理

根据房地产企业日常表现、开发经营、诚信履约、违规及投诉等因素,对无违规、无投诉的优秀房地产企业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可降低20%。

对企业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低层和多层(即六层及以下)建筑主体施工达到地面二层、中高层(即七层以上)建筑主体进度达到地面四层以上的形象进度可申请预售许可。

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

对已建成项目的路网、管网等配套设施不全的进行优化完善,逐步补齐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短板。

对未开工项目,做到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加强教育、医疗等资源的合理配置。

推进问题楼盘处置化解

抓住省市解决问题楼盘有利政策的窗口期,利用好现有政策,加快进度,全力推动问题楼盘处置化解。

盘活二手房交易市场

规范实施不动产权登记,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提高二手房、房改房成交量。

加强住房融资信贷

引导在商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及省行争取房地产贷款额度,加大对我市信贷投放,更好满足房地产领域资金需求。

对经营稳健、杠杆率合理、销售前景良好、资金封闭运行的房地产企业建设的工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放开发贷款,杜绝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加大留抵退税政策支持力度,针对房地产企业中的小微企业依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对其他房地产企业,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依申请按60%的比例,退还新增留抵税额。

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从申请报送规划设计方案到提交市规委会,不超过5个工作日。

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3天以内。

推行网签即备案、交房即办证模式,取消商品房价格备案,继续做好监督检查。

规范市场行为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未明码标价、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恶意哄抬房价、虚假承诺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