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大专落户政策核心内容为:对已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该政策自2023年5月8日起施行。 以下是杭州市户籍制度改革中与大专落户相关的及其他重要政策的详细介绍:
大专学历毕业生落户:
条件: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已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
内容:可在市区办理落户。
硕士研究生落户:
条件: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内容:可按“先落户后就业”的原则,在市区办理落户。
补充条件:45-50周岁(不含50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
本科学历及博士毕业生落户:
条件: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5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内容:本科学历者可以落户杭州市区,其中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条件: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在市区工作且已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并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内容:可在市区办理落户,落户时可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条件限制。
高级工职业资格:
条件: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在市区工作且已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并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内容:可在市区办理落户,落户时可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条件限制。
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夫妻投靠和老年投靠:
条件:取消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
内容: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在杭州市区办理夫妻投靠和老年投靠落户时,无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
老年投靠落户:
条件: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
内容: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的条件限制,可在市区办理落户。
积分指标体系优化:
年龄状况指标:18至40周岁积30分,超过40周岁,每增加1岁减2分,直至不得分。
个税赋分值提高:将个人所得税指标项最高分值从20分提高到80分。
落户条件:
基本条件:原则上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积分落户基本申请条件(积分满100分)的均可落户。
分数线调整:积分落户分数线将根据城市承载能力适时进行调整。
条件:在三县(市)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的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内容:提升县城落户吸引力,具体政策由三县(市)自行制定。
完善居住证申领条件:
条件:在居住地居住登记半年及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
内容: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凭共同居住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申领。
增加居住证持有人权利:
内容:探索居住证跨区及省内互认转换,积极推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