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连续杀人犯刘求池是不是疯子?

揭阳连续杀人犯刘求池是不是疯子?

揭阳连续杀人犯刘求池不是疯子。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刘求池因无钱支付房费而被逐出,为泄私愤,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致3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同时他还随意殴打他人,毁损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致8人轻微伤、1台车辆受损。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并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因此,他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表明,刘求池的行为是受到法律制裁的,而不是因为他是疯子而免受惩罚。其次,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疯子通常指的是精神疾病患者,他们的行为往往无法自控,且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然而,刘求池的行为显然是有目的和计划的,他因为私人恩怨而选择了伤害他人,这说明他的行为是受到自己意识控制的。此外,他还有过犯罪前科,这进一步证明了他的行为是有意识的选择,而不是由于精神疾病导致的无法自控的行为。最后,从公众认知的角度来看,刘求池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他的行为被视为极其残忍和恶劣的,这与疯子通常被视为无法理解和接受的行为是有明显区别的。公众对刘求池的认知更多的是基于他的犯罪行为本身,而不是基于他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综上所述,揭阳连续杀人犯刘求池并不是疯子。他的行为是受到自己意识控制的,具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并且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他被法律制裁是符合事实和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