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把蔚来告上德国法庭:指控ES6、ES8侵权S6、S8!

奥迪向慕尼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蔚来ES6和ES8侵犯其S6和S8商标权,主要源于双方在电动车型命名体系上的冲突,且涉及国际商标注册与市场竞争考量。

奥迪的电动汽车命名以“e”为核心,如e-tron、Q2L e-tron等,通过在原有燃油车型名前加“e”来体现电动化属性,同时保留与燃油车的关联性,降低品牌传播成本并吸引老车主转化。例如,奥迪S6、S8若推出电动版,按此体系需命名为“e-S6”“e-S8”。

蔚来ES6、ES8的命名方式与奥迪性能版车型S6、S8高度相似,仅以“E”替代“S”。奥迪认为,这种命名方式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且限制了其电动化车型的命名空间。例如,若蔚来ES7(6月15日发布)被认定为侵权,奥迪未来推出电动版S7时将面临命名困境。

奥迪把蔚来告上德国法庭:指控ES6、ES8侵权S6、S8!

诉讼背景与市场策略

蔚来已在欧洲市场布局,ES8在欧洲开卖且设有德国办公室,为奥迪在德国提起诉讼提供了管辖依据。奥迪可能希望通过法律手段阻止蔚来在欧洲市场进一步扩张,维护自身品牌权益。

奥迪的诉讼时机选择在蔚来发布ES7前一天,可能意在通过ES6、ES8案件施压,迫使蔚来在ES7命名上做出让步,或为后续补充诉讼(针对ES7)铺路。

中德商标注册情况对比

中国:奥迪S8的商标于2009年注册,类别为12(运载工具)等,其中12类仍有效;蔚来ES8的商标由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于2017年后注册,覆盖12类运输工具等,状态为已注册。若奥迪在中国起诉蔚来,商标权益可能处于劣势。

德国:奥迪S6、S8的商标注册类别及状态未明确披露,但德国法院将依据当地商标法审理案件,重点考察商标相似性、消费者混淆可能性及奥迪在德国市场的实际权益。

奥迪把蔚来告上德国法庭:指控ES6、ES8侵权S6、S8!

特斯拉与福特:特斯拉原计划将Model 3命名为Model E,以凑齐“SEXY CAR”系列,但Model E商标被福特持有。福特拒绝转让,特斯拉最终改用Model 3。此案例显示,传统车企可能通过商标布局限制新势力命名空间。

比亚迪与长城:2021年,比亚迪将“魏”商标免费转让给长城(用于魏派品牌),长城将“登陆舰”商标免费转让给比亚迪(用于海洋军舰系列)。双方通过互赠商标实现共赢,体现中国车企在知识产权合作上的灵活性。

奥迪把蔚来告上德国法庭:指控ES6、ES8侵权S6、S8!

合规准备:中国车企出海需提前研究目标市场商标法规,确保命名不侵犯现有权益。例如,蔚来在欧洲市场需评估“ES”系列与奥迪“S”系列的混淆风险。

命名策略:可借鉴比亚迪与长城的合作模式,通过商标互换或创新命名(如蔚来“ET”“EC”系列)避免冲突。同时,需关注国际市场语言文化差异,确保命名易记且无负面联想。

法律应对:若遭遇诉讼,需结合当地商标注册情况、消费者认知及市场竞争因素综合辩护。例如,蔚来可主张“ES”与“S”在电动化语境下具有显著区分度,或强调奥迪未在电动车型上实际使用“e-S6”“e-S8”命名。

奥迪把蔚来告上德国法庭:指控ES6、ES8侵权S6、S8!

奥迪诉蔚来案件反映了电动车型命名竞争的激烈性,以及传统车企与新势力在品牌权益上的博弈。中国车企需加强国际商标布局,通过合规与创新平衡品牌保护与市场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