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外交部:负责处理国际事务和外交关系。2. 内政部:掌管国内事务,包括警察、移民和公民身份等。3. 财政部:负责财政收支、税收政策和金融监管。4. 经济部:监管经济政策、工业生产和资源分配。5. 邮政部:管理邮政服务和电信通信。6. 司法部:负责司法体系、法律事务和监狱管理。7. 交通部:掌管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政策。8. 国民教育与宣传部:负责教育体系、文化事务和宣传政策。9. 劳动部:管理劳工事务、就业和工资政策。10. 粮食与农业部:负责食品供应、农业生产和农村政策。11. 林业部:管理森林资源和国家公园。12. 航空部:掌管航空工业和航空运输。13. 无部门:可能指未明确归属的其他行政机构。14. 狩猎部:负责狩猎管理和国家狩猎政策。15. 国防部:起初称为战争部,负责军事事务和国防政策。请注意,上述部门名称和职能是根据历史资料提供的,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或已不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