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身携带行李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随身携带行李的体积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国际航班随身携带物品: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以8千克为限,每位经济舱旅客以5千克为限;持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体积: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宽、高分别不超过55CM(21英寸)、40CM(15英寸)、20CM(7英寸);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体积限制的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也不得作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危险品、 枪支(猎枪和体育运动用枪支除外)、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活体动物、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海鲜、榴莲等)。中日航线及自至美洲(不包括夏威夷)的航线头等舱、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公务舱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经济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经济舱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 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一件行李,但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另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注:全航程为国航实际承运的日本与各大洲之间且经中国大陆境内转机的航线,同样适用上述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