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王琦案判了无期徒刑。王琦,男,汉族,1960年2月生,河北平山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7月2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琦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琦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琦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王琦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可查看相关的新闻报道。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对他人隐私的尊重,避免过度探究和猜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