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许少安的贪腐毁灭之路

河北唐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许少安的贪腐毁灭之路

许少安,男,曾任乐亭县公安局局长、唐山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其贪腐之路的毁灭,始于对权力的滥用和对金钱的贪婪。

一、立案调查与逮捕

2020年7月2日,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对许少安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经河北省监察委员会批准,2020年7月3日被唐山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后因涉嫌受贿罪,2020年12月1日经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执行逮捕。

二、受贿事实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2年至2014年间,许少安利用担任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侦办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74.5355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收受从某某财物:许少安接受从某某的请托,对其经营的洗浴、网吧等生意给予关照,并收受从某某所送人民币及美元。此外,在侦破从某某妻子被绑架案后,还收受从某某所送美元。在查办迁西县贠某甲、贠某乙一案中,为从某某提供帮助,再次收受其财物。

收受张某甲财物:许少安接受张某甲的请托,对其经营的游戏厅、网吧等生意给予关照,并收受张某甲所送巨额人民币。

收受韩某某财物:许少安接受唐山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某的请托,授意其分管的经侦支队将办公电话借给该公司用于催收汽车贷款,并收受韩某某所送人民币。

收受李某某财物:许少安接受河北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的请托,在控告唐山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中为李某某提供帮助,并收受其所送美元。

收受赵某某财物:许少安接受赵某某的请托,停止继续调查涉嫌赌博犯罪的玄某某,并收受赵某某所送人民币。

收受张某甲车辆及财物:许少安接受唐山市开平区某机械加工厂投资人张某甲的请托,授意时任唐山市某局郭某某不要调查该厂涉嫌偷税漏税一事,并收受张某甲所送奥迪牌A8L轿车一辆及人民币。

收受张某乙财物:许少安接受唐山市某采石厂实际控制人张某乙的请托,在多个方面为其谋取利益,并将其实际经营的采石厂转卖给张某乙,以转让款的名义变相收受张某乙所送人民币。

收受白某甲财物:许少安接受唐山某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白某甲的请托,在酒店经营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并收受白某甲所送人民币。

收受冬某甲财物:许少安接受扎某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冬某甲的请托,为让其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提供帮助,并收受冬某甲所送美元。

收受李某某车辆:许少安在负责遵化市某村爆炸案(“9.10”专案)时,要求时任遵化市某局局长许某某提供一辆汽车供自己使用,许某某安排李某某出资购买大众牌迈腾轿车一辆,由许少安使用至案发。

收受王某某财物:许少安接受遵化市某铁矿实际控制人王某某的请托,为让公安机关对某股东涉嫌非法采矿罪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一案不再深查,以免牵扯到其本人或其他股东,收受王某某金条及人民币。

收受韩某某车辆:许少安接受唐山市开平区某镇某村原村主任白某乙的请托,为白某乙的亲家刘某某被唐山市公安局调查一事打听案情并说情,收受刘某某委托韩某某购买的本田牌艾力绅轿车一辆。

三、认罪认罚

案发后,许少安家属积极退缴了全部涉案款。2021年1月6日,许少安在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四、法律制裁

本院认为,许少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许少安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事实,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许少安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河北唐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许少安的贪腐毁灭之路

综上所述,许少安因贪腐行为走上了毁灭之路,其案例警示我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切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