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烟花”是否会被“除名”,取决于其最终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是否达到“除名”标准,目前尚无法直接判定,但根据现有信息,其直接破坏力有限,被除名的可能性较低。
2013年“海燕”:造成菲律宾至少6344人死亡,经济损失超43.9亿美元;
2018年“山竹”:导致中国和菲律宾共86人死亡,经济损失至少52亿元;
2006年“榴莲”:造成菲律宾801人死亡、793人失踪,经济损失5.3亿美元。这些案例表明,除名需满足“极端破坏力”和“广泛影响”双重条件。

台风“烟花”的实际情况
直接破坏力有限:根据报道,“烟花”在2021年7月25日和26日两次登陆江浙沪地区时,风雨强度“比预期小”,损失“倒还有限”。其移动缓慢、逗留时间长的特点虽导致持续降雨,但未引发类似“海燕”或“山竹”的极端灾害。
间接影响争议:河南特大暴雨与“烟花”存在一定关联(其外围气流为河南输送水汽),但气象学上通常将直接致灾的台风系统作为责任主体。若严格按此标准,“烟花”对河南的间接影响可能不足以成为除名依据。
历史对比:与“芭玛”(2009年,致菲律宾600余人死伤后被除名)相比,“烟花”的已知破坏力显著更低,尚未达到“作恶太甚”的阈值。
除名流程的复杂性即使某地区认为“烟花”需被除名,也需通过以下流程:
受灾方提议:由直接受影响的国家或地区向WMO台风委员会提交除名申请;
委员会审议:需成员国投票表决,确认灾害与台风名称的直接关联性;
名称替代:若通过,原提供方(中国澳门)需提交新名称补位。目前尚无官方或权威机构提出“烟花”除名申请,流程尚未启动。
结论与展望综合现有信息,台风“烟花”因直接破坏力不足、间接影响争议大,被除名的可能性较低。但若后续研究证实其对河南暴雨的贡献远超预期,或发现未被统计的重大损失,仍存在除名风险。最终结果需以WMO官方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