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谷财富”相关主体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一系列措施。
案件主体与立案情况
“银谷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其关联公司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也根据统一部署,对辖区内东方银谷分公司立案侦查,涉及哈尔滨14家、牡丹江2家、佳木斯3家、大庆3家、双鸭山1家共23家黑龙江省内店铺。
非法吸收资金模式与规模
该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通过P2P网贷平台以债权转让方式与投资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利用线下门店及互联网公开宣传,承诺保本及年化收益率9%-12%的高息回报。其采用“线下债权转让+线下门店”模式,非法吸收哈尔滨及周边地区13000余名参与者资金上亿元,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侦查进展与犯罪嫌疑人处理
专案组通过缜密侦查,抓获分支机构郭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梳理账户数十万个,调查取证2000余人,并对8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安机关正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追逃追赃工作,以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为后续诉讼和资产处置奠定基础。
案件性质与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本案中,“银谷财富”通过高息诱惑、公开宣传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构成刑事犯罪,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