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条”明确无症状、轻症可居家隔离,跨地区流动人员不查健康码、不需落地检。以下是“新十条”具体内容:

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且不得采取临时封控措施。
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缩小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规定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跨地区流动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感染者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
通过设立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优化接种服务。
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动员老年人接种,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积极性。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分级分类管理。
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等保障基本服务和社会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
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供给,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强化涉疫安全保障:
严禁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孕产妇等提供就医便利。
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等正常开放。
有疫情的学校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