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建议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定为每月2000元。具体分析如下:
现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机制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并引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子女教育扣除范围包括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及3岁以上学前教育阶段,标准为每孩每月1000元(夫妻一方扣除)或双方各扣500元。然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此前未纳入扣除范围,而这一阶段的养育成本实际较高。
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现状根据育娲人口研究智库发布的《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2版》,0-2岁婴儿的年均养育成本为21559元,消费性支出占主要部分。河北李女士表示,其家庭每月仅奶粉和尿布开销即超2000元。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指出,婴幼儿照护的实际费用及社会心理成本均呈上升趋势,叠加2021年我国人口净增长仅48万人(创1950年以来新低),人口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亟需政策干预。
专家建议扣除标准的依据
现实需求与成本考量:张依群认为,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需综合生长成本、家庭照护成本、生育政策导向及物价水平。近期应以直接照护费用为关键衡量标准,初步定为每月2000元,既可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又形成鼓励生育导向。
地区与个性化差异:白彦锋提到,我国婴幼儿照护费用地区差异显著,且存在隔代照护传统,因此扣除标准可参照现行子女教育扣除机制(每孩每月1000元),但需根据实际成本动态调整。
长期政策导向:张依群建议,未来应随经济水平、照护标准、财政能力及生育效果逐步提高扣除标准,使其成为鼓励生育的重要经济手段。
政策意义与预期效果
微观层面: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缓解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痛点,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宏观层面:完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机制,释放生育潜力,带动经济活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社会效应: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扣除项协同,形成改善民生、提升国民素质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
政策实施建议
标准灵活性:初期可设定全国统一基准(如每月2000元),后续允许地方根据经济水平微调,或针对多孩家庭提高扣除比例。
配套措施:结合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生育津贴发放等政策,形成鼓励生育的“组合拳”。
动态评估:定期监测政策效果,根据物价、收入变化及生育率反馈调整扣除标准,确保政策长期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