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留学生申请公租房需同时满足基础条件、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及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基础条件:
人才引进相关条件(依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其他条件:
若具有本市户籍,需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如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
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
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若申请租房补贴,则需满足未享受过公租房或人才住房的额外条件)。
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