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着孩子面用秤砣捶击女菜贩的城管员必须严惩,当地城管局仅作停岗处理是包庇纵容,此类行为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应依党纪国法严惩涉事人员及单位。具体阐述如下:
行为性质恶劣:
违背公职人员职责:身为公职人员,本应爱护群众,涉事城管却背道而驰,在众目睽睽之下当着孩子的面打女菜贩,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职人员的职责和道德准则。
影响政府形象:该事件中的暴力执法场景,尤其是当着孩子的面进行,严重损害了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历史教训与警示:2011年突尼斯城管粗暴执法“掀翻”总统宝座的事件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一个26岁失业大学毕业生在街上卖菜,因无照被城管没收,他愤而自焚,最终导致总统本·阿里下台。这一事件表明,任何侵犯老百姓人权的行为都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后果,甚至动摇政权的稳定。

严惩的必要性: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涉事城管员和城管局进行严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之举。只有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保障民众权益:严惩此类行为,也是保障民众权益的重要体现。政府应该成为民众权益的守护者,而不是侵犯者。对于任何侵犯民众权益的行为,都应该依法进行严惩。
遵循“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铁律:“得民心者得天下”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应该深刻认识到,任何人侵犯老百姓的人权,就是等于侵犯党的政权。因此,必须依照党纪国法严惩这个冷血残忍、没有人性的城管局和城管队员。
